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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写出《狼三则》的原文。
1、一个屠户傍晚回来,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,只剩下骨头。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,紧跟着(他)走了很远。屠户感到害怕,就把骨头扔给狼。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,另一只狼依然跟随着他。屠户再次扔骨头,后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,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了上来。
2、屠夫)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,狼的嘴里含着肉,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,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。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,(这张狼皮)能值十几两银子,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。 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,狼本来想吃肉,结果遭遇了祸患,真是可笑啊!《狼三则》其二 原文 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
3、《狼三则》的原文为: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
4、《聊斋志异》中的《狼三则》原文及翻译如下:原文: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
5、《狼三则》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。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,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,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。
6、狼三则原文: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
狼三则原文及翻译
1、一屠(tú)晚归,担(dàn)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狼二则 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
2、原来(树上悬挂着狼三则的)是一条死狼。(屠夫)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,狼的嘴里含着肉,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狼三则了狼的上颚,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狼三则了鱼饵。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,(这张狼皮)能值十几两金子,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。
3、译文(一)有个屠户卖肉回家,天已黄昏,忽然一匹狼跟来,看着扁担上的肉,很显得垂涎三尺,尾随屠户走了好几里。屠户害怕了,拿出刀来吓唬狼,狼稍稍停一下狼三则;等屠户一走,又跟上了。屠户想狼得到的是肉,不如挂在树上明早再拿。
4、两只狼不敢上前,瞪着眼睛朝着屠户。过了一会儿,一只狼径直走开了,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户面前。时间长了,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,神情悠闲得很。屠户突然跳起来,用刀砍狼的头,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。
蒲松龄《狼三则》原文及翻译赏析
一屠晚归狼三则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蒲松龄《狼三则》原文及翻译赏析狼三则原文狼三则: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
狼不断地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,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狼三则了,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跑了好几里路。屠夫感到很害怕,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,狼稍稍退了几步,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,狼又跟了上来。
《狼三则》中有哪些特殊句式?
特殊句式:倒装句(状语后置):屠惧,投以骨。意思是:屠户害怕,把骨头投给狼。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。一狼洞其中 意思是:一只狼在其中打洞。省略句:投以骨。意思是:把骨头投给狼。
“一狼洞其中”中也省略了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一狼洞于其中”。
蒲松龄《狼》的特殊句式:省略句,包括省略宾语、省略介词、省略主语等。倒装句,如“投以骨”中“以”是介词结构后置。 《狼》的文言知识总结:本文选自《聊斋志异》中《狼三则》的第二则,以狼为主叙事的,并从狼自取灭亡的角度来归结故事的主旨。
白话译文: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,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。 特殊句式: 倒装句: (1)投以骨:就是“以骨投之” 状语后置。 白话译文:把骨头扔给狼。 省略句: (1)“顾野有麦场”中省略主语“屠”,可补充为“屠顾野有麦场”。 白话译文: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。
“又数刀毙之”是省略句,省略了前狼这个主语,代指“犬坐于前”的前狼。出处:清代蒲松龄的《狼三则》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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